上海市市域铁路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认定管理办法

来源: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3-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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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公告内容

为提升上海市市域铁路安全管理水平,规范上海市市域铁路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认定工作,保证市域铁路的运营安全,市交通委起草了《上海市市域铁路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就相关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市民和各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

来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1号楼,上海市交通委员会铁路处,邮编200125

电子邮件地址:lwang@jtw.shanghai.gov.cn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1027日。

二、 草案全文

上海市市域铁路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 背景介绍

1.编制背景

《上海市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铁路建设工程竣工,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验收,并由铁路运输企业进行运营安全评估。地方铁路除按照前款规定验收、评估外,还应当由市交通管理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认定,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开展初期运营,并于初期运营期满后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运营安全评估。铁路经验收、评估合格,符合运营安全要求的,方可投入运营”。此外,当前上海在建四条市域铁路(机场联络线、嘉闵线、南汇支线、示范区线),将在2024年到2028年间相继开通运营,需有相关办法指导市域铁路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认定工作,确保线路初期运营安全。

2.编制过程

20232月起,市交通委着手起草《管理办法》前期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行业企业、协会意见,形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530日书面征求相关单位意见,83日书面征求委内相关部门意见828日召开专家论证会,听取行业专家意见98913日分别征求行业企业、协会及相关管理部门意见。926日至1027日,通过上海交通门户网站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9开展了重大行政决策风险等级评估,评估结论为低风险。

四、 会议审议情况

计划202312月份进行审议。

五、 决策结果

暂无

六、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一是广泛开展调研。为制定好《管理办法》市交通委多次对上海市交通运输行业协会、申铁投资有限公司、市域铁路运营公司等行业单位开展调研,就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认定中的重点问题进行充分讨论交流,凝聚各方共识。

二是组织专家座谈。为完善办法内容,市交通委多次组织行业专家座谈交流,于202338日、331日组织召开专家座谈会,为《管理办法》编制出谋划策,形成征求意见稿。于2023828日召开专家论证会,邀请专家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论证,专家从办法性质定位、适用范围、安全评估认定程序即内容等方面提出了建议意见。同时,专家一致认为《管理办法》的制订,有利于指导各方开展市域铁路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认定工作,确保线路初期运营安全。

三是征询各方意见。在上海市交通运输行业协会、申铁投资有限公司、市域铁路运营公司等行业单位大力支持下,经过多轮的反复修改,我们于20238月形成了《上海市市域铁路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913日书面征求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市道路运输局、浦东新区政府、徐汇区政府和闵行区政府等相关部门意见。926日至1027日通过“上海交通”门户网站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

七、 风险评估

经评估,《管理办法》在社会稳定、共安全、生态环境、财政金融等方面风险等级低,可能产生的危害程度小,基于以上判断,《管理办法》的重大行政决策风险等级评估为低风险。

八、 合法性审核、公平性竞争审查意见

正在开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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