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交通委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31

索取号:002421191K/2025-00036 发布机构: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文件编号: 沪交办〔2025〕213 号 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各相关部门: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上海市交通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定,《市交通委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5年第3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委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部门要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实施,并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部门在提请委主任办公会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时,需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根据实际情况,若需对委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事项进行调整或新增的,由承办部门按照《上海市交通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程序办理。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5331

 

 

 

 

 

 

 

 

 

 

市交通委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

承办部门

决策时间

备注

1

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城市轨道交通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

轨道交通处

二季度

市级

2

制定《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上海行动计划》

货运处

三季度

市级

3

修订《上海洋山深水港区港政航政管理办法》

港务监管处

四季度

 

4

修订《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航运处

三季度

 

5

编制《上海市轨道交通嘉闵线北延伸工程选线专项规划》(草案)

综合规划处

二季度

 

6

制定《上海市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

交通建设处

三季度

 

 

分享到:
打印 关闭

相关稿件

政策性文件留言咨询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
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

读屏专用
声音开关
语速
阅读方式
配色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十字线
大字幕
快捷方式
重置
固定
说明
退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