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界”合力——市交通委执法总队二十三大队再打执法组合拳
来源: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7-05
为贯彻落实长三角地区交通运输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要求,进一步强化省界区域间执法联勤联动,全面提升长三角交通运输执法监管和服务水平,按照《长三角一体化(沪苏浙毗邻地区)交通运输领域执法协作协议书》的相关要求,市交通委执法总队二十三大队联合苏州吴江交通执法大队、青浦区交通委执法大队、青浦区公安交警在G318西岑检查站、长湖申线省际检查站开展为期三天的跨区域长三角水陆一体化执法检查,大力推进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

6月26日上午,正值上海的黄梅天,闷热难当,联合执法队伍共计15人,在G318西岑检查站开展执法检查。行动中,执法人员主要针对客运车辆载货、集装箱、出租车进行了重点检查。同时,在执法过程中严格贯彻落实现阶段“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要求,积极推广说理式执法,当天共检查车辆29辆,发放宣传手册50余份。

6月27日,联合执法队伍结合“绿盾5”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在长湖申省际检查站开展船舶检查。主要针对船舶安全航行,船员管理,船舶防污染设备、污染物排放记录等规定要求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在检查皖淮南货**船时,发现该船的《内河船舶航行日志》未做填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的相关规定,未如实填写或者记载有关船舶法定文书,或将将面临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执法人员现场将处罚依据、适用条款向船长进行了告知。船长虽然承认了事实,但一听到要罚款,情绪明显激动了起来,“今年船舶运输行业不景气,生意做不到,我文化水平又低,这个教育教育么好了,为什么还要罚钱……”,船长越说越激动。虽然这位船长还没意识到自己的问题,在他看来,法定文书的填写与否和自己的船舶运输没有任何关系。但为了避免情绪过激,执法人员递上矿泉水,安抚了他的情绪。随后耐心地将船舶法定文书填写的必要性进行了解释,“航行日志记录是否详细、准确,对于船舶在发生相关纠纷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证据,其实说到底,是为了保护你们自己的权益,曾经法院判过一个案子……”,通过接地气的解释,设身处地地为当事人着想,船长从一开始的情绪激动到对执法人员普法宣传内容的肯定,并表示要把知识普及给更多的船员。

连续三天的执法行动共计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次(含公安),检查车辆29辆、船舶16艘,发现船舶安全自查报告不规范,生活垃圾未按规定配置等违法行为6起,均予以立案调查。
期间,二十三大队党支部全体党员以重温入党誓词的形式,庆祝建党102周年,进一步落实“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

下一步,市交通委执法总队二十三大队将继续与苏州吴江交通执法大队、青浦区交通委执法大队、青浦区公安交警开展常态化联勤联动,进一步加强党支部联建,不断提升大队依法行政水平,为尽快实现长三角地区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的法治政府建设而砥砺奋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