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执法联动,拓展行业合力——“四总队”首次对机动车维修行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来源: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1-19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文明思想,以及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大行业生态环境监管力度,1月17日,市交通委执法总队会同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总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总队、市水务局执法总队对机动车维修行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根据职能划分,“四总队”执法人员对机动车维修备案、环保措施、污水排放,危废处置等内容开展执法检查。在对上海华星鸿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时,市交通委执法总队执法人员就企业备案证件、制度公示、配件购销、维修档案、安全教育等事项逐一进行检查,发现该企业未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悬挂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单价和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依据《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对企业出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同时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各项安全制度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而检查到上海市杨浦区保禾人汽车用品商店时,发现该企业正在从事机动车维修业务,依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应当在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备案。但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企业并未办理相关备案手续,执法人员要求企业立即停止经营行为,并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及《宣传告知书》。同时告知企业应按照《机动车维修备案办事指南》的规定,及时办理备案手续,限期完成整改,若企业拒不改正的,将面临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

当天,对于汽修企业在环保措施落实、污水排放、危废处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已由各总队根据监管职责进行相应的调查处理。

此次行动,是“四总队”首次对机动车维修行业开展联合执法,下一步,市交通委执法总队将持续发挥“四总队”联合执法的震慑效应,切实形成监管合力,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维修经营,加强行业生态环境监管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