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份案例反馈四
编号 沪交群(2018)邮01428号 时间 2018-10-15
事由 反映浦东芦潮港新芦苑社区附近飞机低空飞行,噪音严重影响居民夜间休息。
处理过程与结果
来信人反映浦东芦潮港地区受浦东机场航空噪声扰民问题的来信收悉。根据来信人所处的区域,经咨询民航华东空管局,来信人所居住的区域距离浦东机场有20公里以上,一般航班在经过该区域时飞行高度较高(900米以上),飞行噪音不会对居民生活造成显著影响。但不排除有部分航班因需要临时降低飞行高度的可能,民航华东空管局下一步将严格督促每架航班不能降低飞行高度。
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国民航空域、航道的选择及变更由民航总局统一协商军方确定,浦东机场起飞航道的选定和变更具体也是由民航华东局、华东空管局协调东部战区有关部门后决定的,地方政府在该项事务上没有相关权限,但市民关于航道的相关意见,我委已转达上述部门,供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