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份案例反馈一

来源: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1-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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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沪交群(2021)公0864号  受理时间:2021-12-8回复时间: 2021-12-8

  事由:建议取消不再新增摩托车个人额度规定。

  答复单位:市交通委员会

  处理过程与结果

  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公安机关多年前已停止办理新增市区号牌摩托车注册登记业务,目前存量车辆系先前由公安车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产生。

  市交通委员会目前根据《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管理拍卖规定》对市区号牌燃油车额度进行拍卖管理和总量调控,相关摩托车问题仅涉及“摩转汽”额度(即存量沪A、沪B摩托车可通过办理相关手续,转换为“摩转汽”额度,用于注册登记沪牌小客车或委托拍卖获取对价)。

  上海作为一个特大型城市,公共交通是城市交通发展的根本出路。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尽力满足市民公交出行的需求,鼓励市民利用公共交通出行,吸引个人用车出行向公交方式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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