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沪交群(2022)邮0095号 受理时间:2022-4-6回复时间:2022-4-6
事由:反映外地车牌司机无法在上海从事顺风车业务,希望能够开通业务权限。
答复单位: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处理过程与结果
经核实,根据上海市《关于规范本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的实施意见》的规定,信访人非沪牌的车辆在本市不符合本市合乘车辆要求,无法在本市提供合乘服务。如果是从外省市接单送乘客到其他城市的,须按出发地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同时信访人的相关建议,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将留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