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份案例反馈二
编号:沪交群(2022)邮0356号 受理时间: 受理时间:2022-10-12回复时间:2022-10-12
事由:反映国贸佘山原墅配建停车位未达验收标准,却已通过验收并向业主售卖。
答复单位: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处理过程与结果
2022年前交通部门验收的住宅项目,交通部门负责验收的预留充电设施的范围为停车位后至预留电表箱位置间的桥架、保护管和电缆的预留,关于电表箱、电表箱上端和分支箱之间的电缆敷设,及分支箱、开关站的设置和电容量配置预留等问题,是由建设方和电力部门负责解决,信访人反映的“目前车位附近看似已预留的电表箱位置,均无排线拉电,无法安装电表。”应该就是属于此种情况。建议向松江区房管局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