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沪交群(2022)邮0444号 受理时间:2022-12-5回复时间:2022-12-5
事由:反映反映浦星公路1919弄绿地峰尚汇小区商住两用小区物业无批文滥收停车费阻拦业主车辆回家。
答复单位:市交通委员会
处理过程与结果
经研究,市交通委员会认为信访人反映的“浦星公路1919弄绿地峰尚汇小区商住两用小区物业无批文滥收停车费阻拦业主车辆回家”问题不属市交通委员会管辖范围,故无法受理,建议向属地奉贤区交通主管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