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份案例反馈二

来源: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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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沪交群(2024)邮0697号  受理时间:2024-3-20  回复时间:2024-3-20

  事由:咨询网约车证何时开始再次办理。

  答复单位: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处理过程与结果

  为维护合规驾驶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本市自2023年7月22日零时起暂停受理网约车运输证新增业务。

  信访人的建议和诉求已收悉,管理部门将纳入综合考量,并根据我市网约车行业运力规模,结合网约车合规情况、科学调控出租汽车运力。相关业务恢复办理时间及具体要求,将通过通告方式另行通知,信访人可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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