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份案例反馈五
编号:沪交群(2024)邮0014号 受理时间:2024-6-19回复时间:2024-6-25
事由:咨询咨询特斯拉model Y是否可以从事货拉拉业务。
答复单位: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处理过程与结果
信访人反映的关于货运行业的来信已收悉,经研究,现将处理意见答复如下:
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按照本规定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道路运输证》。信访人无需在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这里申办证件。行驶证是公安部门发放的证件,根据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建议信访人咨询公安部门对4.5吨以下车辆经营货运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