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份案例反馈二

来源: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4-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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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沪交群(2024)邮0013号  受理时间:2024-6-19回复时间:2024-6-19

  事由:反映公交嘉泰线建设不足。

  答复单位:市交通委员会

  处理过程与结果

  信访人反映的“公交嘉泰线建设不足”的问题,依据市区公交二级管理原则,不属本机关职权范围。根据《上海市信访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不予受理。请根据《信访条例》、《上海市信访条例》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宝山区交通委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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