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份案例反馈五
编号:沪交群(2024)邮0022号 受理时间:2024-7-15回复时间:2024-7-24
事由:反映上海轨道交通四号线鲁班路站违法安检,安检人员妨碍乘客通行。
答复单位: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处理过程与结果
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于7月24日12:09分致电回复信访人,感谢信访人对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提出的建议,并向信访人解释,乘坐轨道交通按规定需对乘客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希望信访人可以理解配合。车站现已与民警、安检沟通,加强安检人员规范安检与沟通技巧的培训。乘客如有需求也可直接呼叫值班站长至现场处理。信访人对回复表示满意。感谢信访人来信反馈,上海申通地铁集团积极听取乘客建议,努力为乘客提供有序便利的出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