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份案例反馈五

来源: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4-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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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沪交群(2024)邮0034号  受理时间:2024-9-2回复时间:2024-9-23

  事由:反映其车辆在上海绕城高速公路碰撞路面异物致使车辆爆胎,要求赔偿。

  答复单位: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处理过程与结果

  经核实,G1503绕城高速相关路段养护单位按照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公路养护技术标准》(JTG 5110amp;mdash;2023)和上海市地方标准《公路路面养护技术规范》(DB31/T489amp;mdash;2010)相关要求,每天开展日常巡查不少于1次、清扫保洁不少于1次。路段养护单位能够提供养护工作日记、巡视清扫车作业轨迹记录等证明已尽到养护和安全保障义务。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三条,如信访人车辆撞到的路面异物为之前驶过的车辆掉落,按上述规定应由该车辆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46号)第四条、第三十七条、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七条,建议信访人联系交警部门进一步开展事故调查并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明确事故成因和责任划分,管理部门可协调路段管养单位配合交警部门的事故调查和相关证据材料的取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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