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沪交群(2024)邮0041号 受理时间:2024-10-21回复时间:2024-10-22
事由:咨询关于沪蓝牌直接上新能源车,后续过户的问题。
答复单位: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
处理过程与结果
根据《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第九条:“市经济信息化委对消费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新能源汽车厂商提交的消费者购车车型信息(含二手车)进行审核,符合专用牌照额度申领条件的,发放确认凭证。”关于申请新能源专用号牌的相关政策,请咨询经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