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份案例反馈四
编号:沪交群(2025)邮0009号 受理时间:2025-2-24回复时间:2025-2-26
事由:咨询自2023年7月停止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近期是否有恢复办理可能。
答复单位: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处理过程与结果
为进一步维护本市出租汽车行业市场秩序,维护驾驶员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原市道路运输局《关于暂停受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相关业务的通告》,本市自2023年7月22日零时起暂停受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新增”相关业务。
信访人的诉求和建议已收悉。管理部门将对我市网约车行业运力规模进行跟踪评估,结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合规化工作,科学调控出租汽车运力。相关业务恢复办理时间及具体要求,将通过通告方式另行通知,信访人可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