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份案例反馈四

来源: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5-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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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沪交群(2025)邮0019号  受理时间:2025-3-8回复时间:2025-3-8

  事由:反映《上海市交通发展白皮书》关于摩托车交通控制限行的咨询及建议。

  答复单位: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处理过程与结果

  据了解,本市公安机关多年前已停止办理新增市区号牌摩托车注册登记业务,目前存量车辆系先前由公安车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产生。

  当前,我委根据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管理拍卖规定》对市区号牌燃油车额度进行拍卖管理和总量调控,相关摩托车问题仅涉及“摩转汽”额度(即存量沪A、沪B摩托车可通过办理相关手续,转换为“摩转汽”额度,用于注册登记沪牌小客车或委托拍卖获取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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