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份案例反馈四
编号:沪交群(2025)邮0019号 受理时间:2025-3-8回复时间:2025-3-8
事由:反映《上海市交通发展白皮书》关于摩托车交通控制限行的咨询及建议。
答复单位: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处理过程与结果
据了解,本市公安机关多年前已停止办理新增市区号牌摩托车注册登记业务,目前存量车辆系先前由公安车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产生。
当前,我委根据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管理拍卖规定》对市区号牌燃油车额度进行拍卖管理和总量调控,相关摩托车问题仅涉及“摩转汽”额度(即存量沪A、沪B摩托车可通过办理相关手续,转换为“摩转汽”额度,用于注册登记沪牌小客车或委托拍卖获取对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