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份案例反馈二

来源: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5-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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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沪交群(2025)邮0023号  受理时间:2025-4-13回复时间:2025-4-13

  事由:反映关于摩托车牌照的总量调控相关问题。

  答复单位: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处理过程与结果

  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公安机关多年前已停止办理新增市区号牌摩托车注册登记业务,目前存量车辆系先前由公安车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产生。

  我委目前根据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管理拍卖规定》对市区号牌燃油车额度进行拍卖管理和总量调控,相关摩托车问题仅涉及“摩转汽”额度(即存量沪A、沪B摩托车可通过办理相关手续,转换为“摩转汽”额度,用于注册登记沪牌小客车或委托拍卖获取对价)。

  对于信访人反映的相关问题,建议向公安交警车管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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