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份案例反馈五
编号:沪交群(2025)邮0031号 受理时间:2025-5-8回复时间:2025-5-8
事由:反映沪嘉高速经过桃浦镇,在外环与中环之间处,靠近安居古浪新苑北面,房间内关窗后噪音达50分贝以上,影响夜间睡眠,建议市政相关部门安装隔音屏。
答复单位: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处理过程与结果
经核实,此处属于“先有路后有房”的情形。根据市交通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关于建立健全本市道路交通噪声治理长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沪交科〔2020〕905号)文件精神“先有路后有房”类道路交通噪声治理工作由各区牵头负责,房屋开发建设单位是实施道路交通噪声防治措施的责任主体。建议向普陀区政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