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沪交群(2025)邮0027号 受理时间:2025-5-23回复时间:2025-5-23
事由:反映非本人被道路监控拍摄驾驶电动车未佩戴头盔却收到处罚短信,希望有关部门核实情况免去处罚。
答复单位: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处理过程与结果
经研究,市交通委员会认为信访人反映的“非本人被道路监控拍摄驾驶电动车未佩戴头盔却收到处罚短信,希望有关部门核实情况免去处罚”问题不属市交通委员会管辖范围,故无法受理,建议向公安交警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