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份案例反馈三

来源: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5-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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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沪交群(2025)邮0059号  受理时间:2025-9-17回复时间:2025-9-17

  事由:反映上海嘉邦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虚假宣传,诈骗行为。

  答复单位: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处理过程与结果

  信访人的来信已收悉,经与信访人电话联系,信访人表示在检测站尾气检测未通过,检测站已给信访人告知书,但信访人拒绝到汽车维修M站维修,在M站未发生维修行为,信访人投诉嘉邦检测站指定行为,根据环大气〔2020〕31号文《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建立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通知>》该文件由生态环境部门发布,信访人反映的政策问题建议向生态环境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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