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沪交群(2025)邮0058号 受理时间:2025-9-18回复时间:2025-9-18
事由:反映青浦14路定班车难以满足需求。
答复单位: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处理过程与结果
信访人反映的“青浦14路定班车难以满足需求”的问题,依据市区公交二级管理原则,不属本机关职权范围。根据《上海市信访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不予受理。请根据《信访条例》、《上海市信访条例》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青浦区建交委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