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服务运营相关问答

来源: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1-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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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租车行业服务承诺

一、驾驶员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的,可拒付车费。 二、驾驶员不出具当差业务发票的,可拒付车费。 三、驾驶员拒绝使用上海公共交通乘车卡,可拒(退)付车费(乘车卡故障除外)。 四、驾驶员多收费,经查实可退一奖二(即退还乘客多收部分金额,并奖励两倍多收入部分金额)。 五、出租车在起步费里程内发生故障,无法完成运送服务的,可免付车费;超过起步费里程的,免起步费。 六、对乘客投诉实行“三告知”(即受理告知、过程告知、结果告知)。 七、营业站点和调度室有车必供,合理调派。 企业服务质量监督投诉电话:大众出租:62580780;强生出租:62581234;海博出租:61132828;锦江出租:64169292;蓝色联盟:65295588;法兰红:65163400。

2、在出租车上,如何帮助寻找遗失物品?

1、如有发票,请乘客立即拨打发票上的企业投诉电话
2、没有发票,但能提供车辆信息(车牌、证号),可以至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查询车辆所属公司后,提供公司投诉电话。
3、没有发票,请按照车辆颜色判定定出租车公司,提供公司投诉电话。
4、使用交通卡付款但没用拿发票的乘客请其前往九江路609号交通卡服务中心锁定POS机号码 5、查看探头录像记录,锁定车号,顶灯。

3、出租车星级驾驶员和红顶灯

1、出租汽车驾驶员星级划分为一至五级,其中一二星级为低星级驾驶员,三星级为中星级驾驶员,四五星级为高星级驾驶员;2、低星级驾驶员的服务卡正面以蓝色为底色,中高星级驾驶员的服务卡正面以红色作为底色,服务卡上均标上相应的星数,每一星级为一颗五角星;3、双班车两位驾驶员都是三星级以上(包括三星级)驾驶员可以作为优质服务车使用红色新顶灯,旧顶灯上显示“优质车” 。

4、在机场候车点乘坐出租车,若物品落在车上,是否可以通过机场的调度或探头查找物品,12345是否可以受理?

建议乘客找机场的工作人员查看探头。

5、出租车在小区内撞倒行人或撞了业主的车辆,因交警无法进小区处理,该有何单位负责协调解决?

如果已经确定责任,但是找不到驾驶员可以派单交通部门帮助查找。

6、若有人投诉出租车超速行驶,运管部门是否能处理,还是必须交由交警处理?

如有人投诉出租车超速驾驶要求处罚,建议其联系交警,如果是从管理教育的角度出发可以受理派发建议或咨询单。

7、如果乘客是乘单程的,路、桥费是收取双向的还是单向的,依据是什么?

回程如果可以走地面道路,只能收单向的路、桥费。

8、区域型出租车载客到其他区域后,是否能带客回本区?还是必须空车回去?

以宝山区的区域出租车为例,可以从宝山载客至松江,到松江后也可以带客回宝山,该车辆的两个终点站必须有一个是在宝山区域内的。

9、出租车计价器的使用

驾驶员载客营运时应当使用计价器,严格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1.空车待租时竖起“空车”标志,夜间空车时“空车”标志亮灯,车辆起租时,计价器显示车费金额为“零”,翻落“空车”标志后,计价器显示起步费金额。2.承担电话调度或者预约租车业务的车辆到达上车地点后,在约定的时间翻落“空车”标志,开始计费。3.由于供车方原因车辆停驶、外界发生意外情况连续停驶达15分钟、业务结束结算车费前、营运中搁车、客运或者交通管理部门检查时,应当使用“暂停键”,暂停计费。4.营运中计价器发票打印装置、智能卡读写器发生故障,当次业务结束后,不准在修复前继续营运。5.营运中计价器主机、传感器及连接系统发生故障,当次业务按载客里程和实际等候时间结算车费。在修复并经整车检定合格前不准继续营运。6.保持计价器完好,不准拆动计价器部件及故意造成计价器失准或者损坏,以及利用其他手段舞弊。7.营运中不准以任何物品遮挡计价器主机面板。

10、乘客到某一个目的地后要求司机翻计价器重新计费,司机不肯,乘客来电投诉司机拒载是否成立?

不成立。如果翻了计价器表示一差业务已经结束,司机有权决定是否要接下一差业务。

11、哪几类情况下乘客可以拒付起步费或拒付全程的车费?

根据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乘客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车费及有关费用。乘客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拒绝支付车费:(一)租乘的中、小客车无计价器或者有计价器不使用的;(二)驾驶员不出具车费发票或者有关凭证的;(三)租乘的客车在起步费里程内发生故障,无法完成运送服务的。(可以不付起步费,但是燃油附加费仍需支付,所以免的是1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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