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对车)注销

来源: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2-07-08
字号
[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对车)注销

 

一、申请材料

1、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2、形式标准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3、申请文书名称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表》

二、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备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表》

申请人自备

原件

1

纸质

1、真实有效2、申请人为企业的加盖企业公章;申请人为个人的签字或盖章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正、副证

交通主管部门

原件

1

纸质

真实有效

《机动车行驶证》

公安部门

原件及复印件

1

纸质

1、真实有效2、复印件加盖公章3、原件核对后退回4、可免于提交,由办理机构通过电子证照库自行调取

《上海市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书》或者《上海市租赁汽车经营资格证书》副本或居民身份证

交通主管部门、公安部门

原件及复印件

1

纸质

1、真实有效2、原件核对后退回3、出租、租赁企业需提供《上海市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书》或者《上海租赁汽车经营资格证书》副本,该材料可免于提交,由办理机构通过交通主管部门内部核验自行获取4、个人需提交居民身份证,该材料可免于提交,由办理机构通过电子证照库自行调取

三、办理地点

接收部门名称: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
接收地址:黄浦区建国东路525号巴士大厦一楼。

四、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国定假日及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五下午除外)。

如见详情请登陆上海市政府网站/一网通办/市交通委/审批内事项查询


分享到: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