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行政许可事项相关问答

来源: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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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此项主要修改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哪几项行政许可条件?

答:根据修改后的《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的许可条件中删除“注册地不在本市的,应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的要求;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的许可条件中删除“本市户籍”的要求。

2、问:许可条件修改后,非沪籍驾驶员能否申请本市网约车从业资质?

:可以,根据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若干规定》,非沪籍驾驶员可以在本市申请网约车驾驶员资质。

3、问:许可条件修改后,如何申请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

答:许可条件修改后,申请的方式未发生变化。仍可通过一网通办(https://zwdt.sh.gov.cn)首页搜索“从事出租汽车驾驶员工作一件事”进入网络预约出租车驾驶员申办,登录一网通办后点击“背景核查”,进入背景核查页面申请背景核查。背景核查通过后,点击“考试报名”进入考试报名页面预约考试 (仅限电脑操作,建议使用谷歌、IE浏览器)。

4、问: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要携带哪些材料?

答:此次许可条件修改后,管理部门优化了办理流程、办理提示语句和办理材料,取消了“户口薄”材料,申请人可携带申请表、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以及考试合格证办理相关业务,同时线上申请办理、邮寄证件等相关拓展服务仍继续开展。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电子身份证、电子机动驾驶证同样可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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