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经营备案相关问答
1、问:有哪些企业需要办理港口经营备案?
答:为船舶提供岸电、燃物料、生活品供应、水上船员接送及船舶污染物(含油污水、残油、洗舱水、生活污水及垃圾)接收、围油栏供应服务等船舶港口服务的单位,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的单位以及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
2、问:港口经营备案办理方式有哪些?
答:线上办理和线下办理两种。
3、问:港口经营备案如何进行线上办理?
答:线上办理港口经营备案先决条件是有本企业的法人一证通和电子公章。如果以上两个条件企业都具备,登陆有网络的电脑,进入“一网通办”上海市交通委员会页面;在页面中点击“行政许可”下拉框,选择“其他类别”,在“请输入关键词”的输入框中输入“港口”,点击“搜索”按钮;点击“从事船舶港口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港口理货业务备案”主目录,在下拉显示中点击“立即办理”按钮;根据企业实际经营范围点击需要办理的具体业务;出现企业登陆页面后企业将法人一证通插入到所使用的电脑;点击“法人登录”,点击“法人一证通登录”(提示:请确保已安装“协卡助手”);输入“法人一证通”密钥,并点击登录;进入“申请信息”填写页面,依次填写、选择确认备案申请信息内容,点击“下一步”进入“申请材料”页面;找到“申请材料”中“港口经营业务备案表”目录,点击目录后方“生成”按钮;页面左侧为企业“法人一证通”所带的电子签章,使用鼠标将左侧的电子签章拖放到右侧文件中经营人公章位置,然后点击“完成签署”按钮;输入对应的“法人一证通”密钥,完成签署;关闭“电子签章签署”页面后,根据材料列表里的内容依次上传所需的申请材料;资料上传完毕后,点击“申请”按钮随后弹出申报提交成功小窗,可根据系统生成的统一审批编码查询事项办理进度,也可至用户中心查看。(注意:网络浏览器为谷歌浏览器。)
4、问:港口经营备案如何线下办理?
答:根据企业实际经营范围,对应办事指南中材料目录准备所需要的材料,一并提交到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具体地址黄浦区建国东路525号巴士大厦一楼。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11:30(国定假日除外)
周一至周五 下午 1:30—4:30(国定假日及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五下午除外)
5、问:港口经营备案线上线下办理的区别?
答:对于备案材料的内容来讲,线上、线下没有任何区别;对于备案材料的形式来讲,线下材料除了纸质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还必须提交所有纸质材料的电子扫描文件作为电子存档。
6、问:港口经营备案如何查询办事进度?
答: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index,打开网页,右边点击“我要查”中的“查进度”; 出现新界面,输入申请人(即公司名称)、统一审批编码、验证码,按提交按钮;进入查询进度页面,点击结果文书,下载已审批通过的备案表。(注意:未受理的备案查不到办事进度,受理和审核通过都会有短信通知。)
7、问:港口经营备案所需材料?
答:根据企业实际经营范围,对应办事指南中材料目录准备所需要的材料。例如:企业向船舶提供生活品和水果蔬菜或物料,对应办事指南中“为船舶提供物料、生活品供应服务所需要的材料目录” 提交材料。具体企业所需材料见《从事船舶港口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港口理货业务备案办事指南》。
8、问:对外咨询电话多少?
答:(021)23099230(线下申请)(行政服务中心)
(021)63236695(线上申请)(港航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