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市交通委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7

索取号:002421191K/2023-00019 发布机构: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文件编号: 沪交办〔2023〕300 号 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3年市交通委政务公开

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道路运输局,委机关各处室,委、局属各单位:

   《2023年市交通委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交通委2023年第6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3426

2023年市交通委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做好本市交通行业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2023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沪府办字〔20235号),结合我委实际,制定2023年市交通委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统筹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坚持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有效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贯彻落实本市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总体要求,推动政务公开从管理驱动向需求驱动转变,增强公开信息的实用性,持续提高行业透明度,不断优化行业营商环境。进一步增强“公开即服务”的意识,强化政民互动效果,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本市交通行业政务公开的知晓度、满意度。

二、主要任务

(一)广覆盖,推进交通领域重点信息公开

1. 落实交通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及时做好上海交通强市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能级提升、长三角交通一体化建设、进博会交通保障等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落实情况信息公开。加大“五个新城”建设综合交通规划、重点交通设施建设等信息公开力度。做好四好农村路、精品道路等环境提升工程进展的信息披露,强化成果推介

2. 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举措信息公开。做好交通产业行业扶持政策、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成果奖励等内容公开。加强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和市场主体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等制度措施的精准推介和适用性解读。

3. 强化交通高效能治理信息公开。加强交通应急预案披露和预警提示,提高突发情况信息发布时效性。做好公共资源信息公开,及时发布上年度新能源专用牌照额度新增数据。深入推进地铁、公交、轮渡等城市公共交通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披露。

4. 推进落实政策集中发布。梳理核校本市交通行业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高质量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显著标识有效性或有效期。建立健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归集和动态更新工作机制制定以需求侧为视角的政策文件标签目录,实施政策文件标签化管理,政策公开时按照标签目录明确政策文件的标签分类。按照全市主动公开公文库入库标准和分类体系要求做好主动公开公文入库工作,确保全量覆盖、要素齐全、格式规范、分类准确。配合做好政策集成式发布试点工作。

(二)全流程,提升政策实施落地服务能级

1. 大政策精准推送力度。继续依托“一网通办”个人主页、企业专属网页开展重要政策及其解读的线上精准推送,持续优化“两页”推送中台系统功能。打造“政府+”政策推送“接力”机制,文件出台时,根据政策的适用范围,将有关材料通过“随申办·企业云”及“一网通办”企业专属网页等渠道主动推送给相关协会,由相关协会根据行业企业的实际需求,跑好政策推送的“最后一公里”。

2. 持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坚持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三同步”要求,“应解读、尽解读”。解读材料聚焦核心概念、关键词、适用范围、办事指引、操作方法、执行口径、惠民利企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实质性内容,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清晰提供政策落地的指引,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面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对公开征集意见的政策草案同步开展解读,讲明讲透政策初衷和内涵,更好引导公众发表意见。政策出台后针对群众企业咨询集中的问题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动态跟踪解读。

3. 探索政策多元沟通机制。结合“一网通办”改革任务,加强人员资格类许可办理流程辅导通过制作辅导课件等可复用形式,对政策申请和适用标准、办理流程等内容针对性辅导。积极引入专家学者、新闻媒体和第三方服务机构,以及行业协会、产业园区等社会力量和组织参与政策宣传和辅导。健全与企业的机制化沟通渠道,通过新闻发布会和分行业、分地域的政策沟通会等形式,宣讲国家和本市重要市场准入政策、行业优惠政策等,加强涉外重要政策外文版供给和宣讲,推动构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4. 强化政策咨询和办理服务。政策发布页面统一规范设置政策留言板,方便社会公众进行线上咨询。发文部门要加强对留言板的动态维护,及时回应和解答相关问题。对咨询量较大的问题形成常见问题解答清单,在同一页面发布,方便群众企业查询。探索政策“阅办联动”机制,打通政策公开平台和政务服务平台,对政策文件中包含“一网通办”办事事项的,在标题页和相关内容页增设“办”字图标,可直接点击跳转到办事页面,实现“阅后即办”。

(三)多渠道,加大政民互动公众参与力度

1. 有效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定涉企政策应当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意见听取和采纳情况作为上会讨论的前置条件。继续推进邀请公众代表列席我委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会议。优化代表遴选方式,推动更多市民代表、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代表参与列席活动。

2. 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程序按时发布市交通委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决策出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详细公开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民意调查等其他公众参与方式征求意见的情况一并公开。提高重大行政决策公开集成度,以事项目录超链接等方式,集成公开决策草案全文、起草说明、草案解读、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视情公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

3. 持续优化政民互动主渠道建设。统筹做好热线电话、领导信箱、人民意见征集信箱、网上咨询等政民互动渠道的日常维护,强化结果分析应用。严格落实各渠道办理时限,规范做好留言选登。进一步提升12345市民服务热线接通率和响应速度,优化办理进度和结果查询、反馈,推动市民诉求解决可视可监管。全面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办理中国政府网转办留言工作的各项要求,建立健全办件回访、评价和典型案例、办理情况通报机制,压实承办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办理时限,确保回复质量。

4. 继续推动政府开放活动常态化。结合委年度重点工作,围绕重大工程和重要政策发布时点,推动政府开放活动常态化。提前部署8月份全市政府开放月活动,集中开展线下开放活动,形成品牌效应。鼓励以公开征集意见的方式确定活动主题和场次。活动期间安排答疑、座谈、活动体验、问卷调查等环节,加强与参与公众的互动。

(四)严对标,夯实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基础

1. 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健全完善公开属性认定流程,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同时,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严防泄密和相关风险。加强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保护。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的,实行定点、定向公开。把握好政策发布的时度效,合理引导社会和市场预期。

2. 巩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果。完善和动态更新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优化委门户网站页面设计,实现标准目录与业务系统、网站主动公开目录的直接融合应用,强化标准化成果运用,加快开发群众企业喜闻乐见的公开产品。

3. 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委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的安全防护和应急保障,做好日常巡查与维护。及时更新委门户网站各公开栏目内容,理顺信息发布机制,科学分类发布相关信息。持续优化委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政策服务功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统一建设标准,按照“去重互补”原则,对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实施整合。加强内容衔接,确保其他平台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数据同源、更新同步。

4. 不断提升依申请办理质效。依托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完善依申请件全量管理,确保接收、登记、答复、邮寄、办结归档、复议诉讼报备等关键节点全程留痕、可追溯。注重办理过程中与申请人的沟通,强化便民解答、指引和服务,推动申请人合理诉求的实质性解决。

三、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重大问题。委办公室牵头协调各部门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委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关心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在年度预算中,安排相关工作经费,确保政策解读、政府开放日等工作顺利开展。

)强化指导培训。进一步加大工作指导力度,推动工作重心下沉。开展基层政务公开调研,帮助基层单位解决实际问题。加强业务培训,年内组织政务公开通识培训,不断提高我委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三)狠抓工作落实。做好委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和细化,加强过程管理,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逐项核查核销,对未完成的及时督促整改。

 

附件:2023年市交通委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23年市交通委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任务名称

任务内容

责任单位

时间

节点

1

落实交通

高质量发展

信息公开

及时做好上海交通强市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能级提升、长三角交通一体化建设、进博会交通保障等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落实情况信息公开

研究室

航运处

综合交通处

10月底

2

加大“五新城”建设总体规划、重点设施建设等信息公开力度

综合规划处

交通建设处

10月底

3

做好四好农村路、精品道路等环境提升工程进展的信息披露,强化成果推介

市道路运输局

10月底

4

优化营商

环境政策

举措信息

公开

做好交通产业行业扶持政策、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成果奖励等内容公开

科技信息处

航运处

10月底

5

加强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和市场主体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等制度措施的精准推介和适用性解读

法规处

科技信息处

委执法总队

6月底

6

强化交通

高效能治理

信息公开

加强交通应急预案披露和预警提示,提高突发情况信息发布时效性

安全监管处

轨道交通处

港务监管处

铁路处

市道路运输局

委指挥中心

10月底

7

做好公共资源信息公开,及时发布上年度新能源专用牌照额度新增数据

法规处

6月底

8

深入推进地铁、公交、轮渡等城市公共交通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披露

轨道交通处

港务监管处

市道路运输局

10月底

9

大政策

精准推送

力度

梳理核校本市本行业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高质量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显著标识有效性或有效期。建立健全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归集和动态更新工作机制

法规处

全年

10

制定以需求侧为视角的政策文件标签目录,实施政策文件标签化管理,政策公开时按照标签目录明确政策文件的标签分类。

办公室

文件起草部门

全年

11

按照全市主动公开公文库入库标准和分类体系要求,做好主动公开公文入库工作,确保全量覆盖、要素齐全、格式规范、分类准确

办公室

文件起草部门

全年

12

配合做好政策集成式发布试点工作。

办公室

航运处

科技信息处

5月底

13

做好政策

精准推送

扩大覆盖

继续依托“一网通办”个人主页、企业专属网页开展重要政策及其解读的线上精准推送,持续优化“两页”推送中台系统功能。

办公室

科技信息处

10月底

14

打造“政府+”政策推送“接力”机制,文件出台时,根据政策的适用范围,将有关材料通过“随申办·企业云”及“一网通办”企业专属网页等渠道主动推送给相关协会,由相关协会根据行业企业的实际需求,跑好政策推送的“最后一公里”。

办公室

各相关部门

10月底

15

持续提高

政策解读

质量

坚持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三同步”要求,“应解读、尽解读”。

办公室

各业务部门

全年

16

解读材料应聚焦核心概念、关键词、适用范围、办事指引、操作方法、执行口径、惠民利企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实质性内容,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清晰提供政策落地的指引,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面准确传递政策意图。

各业务部门

全年

17

对公开征集意见的政策草案同步开展解读,讲明讲透政策初衷和内涵,更好引导公众发表意见。政策出台后针对市民企业咨询集中的问题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动态跟踪解读。

各业务部门

全年

18

探索政策

多元沟通

机制

结合“一网通办”改革任务,加强人员资格类许可办理流程辅导,通过制作辅导课件等可复用形式,对政策申请和适用标准、办理流程等内容针对性辅导。

办公室

职业资格中心

10月底

19

积极引入专家学者、新闻媒体和第三方服务机构,以及行业协会、产业园区等社会力量和组织参与政策宣传和辅导。健全与企业的机制化沟通渠道,通过新闻发布会和分行业、分地域的政策沟通会等形式,宣讲国家和本市重要市场准入政策、行业优惠政策等,加强涉外重要政策外文版供给和宣讲,推动构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社会宣传处

各业务部门

10月底

20

强化政策

咨询和办理

服务

政策发布页面统一规范设置政策留言板,方便社会公众进行线上咨询。

办公室

6月底

21

发文部门要加强对留言板的动态维护,及时回应和解答相关问题。对咨询量较大的问题形成常见问题解答清单,在同一页面发布,方便市民企业查询。

文件起草部门

全年

22

探索政策“阅办联动”机制,打通政策公开平台和政务服务平台,对政策文件中包含“一网通办”办事事项的,在标题页和相关内容页增设“办”字图标,可直接点击跳转到办事页面,实现“阅后即办”。

办公室

各相关部门

10月底

23

有效推进

重大行政

决策公众

参与

制定涉企政策应当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意见听取和采纳情况作为上会讨论的前置条件。

港务监管处

科技信息处

综合规划处

交通建设处

铁路处

6月底

24

继续推进邀请公众代表列席我委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会议。优化代表遴选方式,推动更多市民代表、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代表参与列席活动。

办公室

港务监管处

科技信息处

综合规划处

交通建设处

铁路处

10月底

25

严格规范

重大行政

决策事项

程序

331日前发布市交通委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办公室

法规处

3月底

26

决策出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详细公开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民意调查等其他公众参与方式征求意见的情况一并公开。

港务监管处

科技信息处

综合规划处

交通建设处

铁路处

10月底

27

提高重大行政决策公开集成度,以事项目录超链接等方式集成公开决策草案全文、起草说明、草案解读、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视情公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

办公室

港务监管处

科技信息处

综合规划处

交通建设处

铁路处

10月底

28

持续优化

政民互动

主渠道建设

统筹做好热线电话、领导信箱、人民意见征集信箱、网上咨询等政民互动渠道的日常维护,强化结果分析应用。严格落实各渠道办理时限,规范做好留言选登。

信访办

全年

29

进一步提升12345市民服务热线接通率和响应速度,优化办理进度和结果查询、反馈,推动市民诉求解决可视可监管。全面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办理中国政府网转办留言工作的各项要求,建立健全办件回访、评价和典型案例、办理情况通报机制,压实承办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办理时限,确保回复质量。

信访办

全年

30

继续推动

政府开放

活动常态化

结合委年度重点工作,围绕重大工程和重要政策发布时点,推动政府开放活动常态化。

交通建设处

委执法总队

全年

31

提前部署8月份全市政府开放月活动,集中开展线下开放活动,形成品牌效应。鼓励以公开征集意见的方式确定活动主题和场次。活动期间安排答疑、座谈、活动体验、问卷调查等环节,加强与参与公众的互动。

办公室

各相关部门

8

32

认真执行

政府信息

公开审查

制度

健全完善公开属性认定流程,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 政府信息的同时,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严防泄密和相关风险。加强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保护。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的,实行定点、定向公开。把握好政策发布的时度效,合理引导社会和市场预期。

办公室

各业务部门

全年

33

巩固政务

公开标准化

规范化建设

成果

完善和动态更新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优化委门户网站页面设计,实现标准目录与业务系统、网站主动公开目录的直接融合应用,强化标准化成果运用,加快开发市民企业喜闻乐见的公开产品。

办公室

全年

34

加强政府

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集约化平台的安全防护和应急保障,做好日常巡查与维护,确保政府网站和各类政务新媒体的安全平稳运行。

办公室

会宣传处

科技信息处

每季度

35

规范委门户网站各公开栏目内容保障,理顺信息发布机制,科学分类发布相关信息。持续优化委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政策服务功能。

办公室

社会宣传处

全年

36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统一建设标准,按照“去重互补”原则,对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实施整合。加强内容衔接,确保其他平台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数据同源、更新同步。

办公室

全年

37

不断提升

依申请办理质效

依托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完善依申请件全量管理,确保接收、登记、答复、邮寄、办结归档、复议诉讼报备等关键节点全程留痕、可追溯。注重办理过程中与申请人的沟通,强化便民解答、指引和服务,推动申请人合理诉求的实质性解决。

办公室

各相关部门

全年

38

加强

组织领导

更好发挥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作用,研究解决政务公开重大问题。委办公室牵头协调各部门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办公室

4月底

39

委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关心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在年度预算中,安排相关工作经费,确保政策解读、政府开放日等工作顺利开展。

各单位

6月底

40

强化

指导培训

进一步加大工作指导力度,推动工作重心下沉,开展基层政务公开调研,帮助基层单位解决实际问题。

办公室

10月底

41

加强业务培训,年内组织政务公开通识培训,不断提高我委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办公室

6月底

42

狠抓

工作落实

做好委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和细化,加强过程管理,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办公室

4月底

43

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逐项核查核销,对未完成的及时督促整改。。

办公室

4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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