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刘钢等 200 人道路普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等行政许可证件的公告

来源: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4-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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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刘钢等 200 人道路普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等行政许可证件的公告

沪道运(货)注销(2024) 第 R00042 号

 

 

刘钢等 200

 

你(单位)在本行政机关取得的 道路普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行政许可,因 证件超过有效期限,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换证手续的 ,本行政机关依据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35 条第 1 款第 5 项规定 第三十五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证件: (五)超过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 180 日未申请换证的。 ,于 2024 07 30 日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注销的行政许可及注销的证件号码,详见附件。

请你(单位)持相关许可证件至黄浦区黄陂北路 9 号上海市交通委职业资格中心办理换证或交还原证。

你(单位)如对行政许可注销有异议,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60 日内向上海市人民政府 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6 个月内直接向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刘钢等 200 人注销清册表》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4 07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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