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沪F-K8220等3辆车辆行政许可证件的公告

来源: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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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F-K8220等3辆车辆行政许可证件的公告

沪卫交(货)注销(2024)第C00012号

F-K8220等3辆

你(单位)在本行政机关取得的道路运输证行政许可,因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本行政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70条第1款第1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于20240903日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注销的行政许可及注销的证件号码,详见附件。

你(单位)如对行政许可注销有异议,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静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沪F-K8220等3辆注销清册表》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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