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领三资企业客车额度上牌的车辆停止办理过户转让手续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2013-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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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交规[2013]208号)

    为加强三资企业客车额度使用管理,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凡按注册实到资金配额免费申领的三资企业客车额度不得转让,除车辆更新需要继续自用外,停止办理车辆带额度(即带牌)过户转让手续。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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