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交法〔2016〕364号
各有关单位: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城市道路行政处罚的裁量基准》已经2016年4月6日第6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7月31日止。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