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第一轮运价备案检查的通知
各相关无船承运企业:
为加强上海口岸国际海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和稳定上海口岸国际集装箱运输市场,切实优化上海口岸营商环境,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授权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开展运价备案执行情况检查的函》(交水函〔2018〕773号)的授权,我委决定于2019年3月11日至2019年3月22日期间开展2019年度上海口岸第一轮运价备案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并请上海航交所提供技术保障。
请各受检企业配合检查,按照检查组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包括并不限于提单副本、运费清单、结算清单、发票(随附清单)、相应财务记账凭证、银行往来账等。
我委对本轮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据《行政处罚法》、《国际海运条例》等相关法规作出处理决定。
联系人:市交通委航运处 邱平:021-23115284
沈雷:021-23115310
2019年3月1日
抄送:上海航运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