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10月份交通建设工程 安全例会的协调意见
各相关单位:
2019年10月9日下午,市交通委在北横通道Ⅱ标上海隧道项目部召开交通建设工程10月份安全例会。委交通建设处、委安全监管处、市交通安质监站、市交通建管中心,城投集团、城投公路、申通集团、机场集团、上港集团、久事集团、久事公交、申铁公司,隧道股份、上海隧道、建工集团、中铁建、中铁工、中交三航局、中交上航局、中建港务、中建八局、宏润集团、腾达建设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施工总承包单位上海隧道公司介绍了工程概况、清水混凝土工艺、BIM技术、啄木鸟系统、盾构数据实时采集系统、盾构急曲线掘进施工、盾构穿越房屋“一栋一案”等情况。市交通安质监站、市交通建管中心通报了2019年9月份交通部、住建部来沪安全督查和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农民工工资支付、安全培训、资质资格检查、人员履职管理等情况。建工集团、城投公路集团、申通集团等单位交流了交通部、住建部安全督查发现问题逐条整改、“双迎”期间停工安排、防汛防台、《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发布、安全培训、安全检查等情况。委交通建设处传达了《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关于转发<上海市防汛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国庆和第二届进口博览会期间防汛防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本市建设工程领域“双迎”期间保障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19年“迎国庆、保进博”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的通知》、《关于开展2019年上海交通行业“百日行动”建设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和《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做好“双迎”期间本市交通运输反恐怖防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委安全监管处就重视安全生产、防汛防台、扫黑除恶等方面任务提出了工作要求。会议对下阶段工作明确以下事项:
一、认真学习贯彻《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各单位要按照10月9日交通运输部视频会议要求,加快建立完善可靠、反应快速的安全保障体系,完善交通建设安全生产体系,强化应急救援能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二、全力保障“双迎”期间安全生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双迎”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做实做细施工方案,既要严格施工安全管理,又要充分做好材料和渣土运输保障,落实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项要求。
三、扎实做好督查整改。各单位要围绕交通部、住建部9月份安全督查发现问题,逐项对照分析,找准问题症结,明确责任主体,限时完成整改,并举一反三,抓好安全生产长效管理。
四、持续推进“百日行动”。各单位要按照“百日行动”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强化交通建设工程现场和市场管理联动,聚焦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持一以贯之,全面、细致地开展自查、检查和整改。
五、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各单位要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要求上来,坚持高标准,严格落实农民工实名制、工资专用账户、按月足额支付、总包通过银行代发等4个100%要求,并备存银行支付流水。市交通安质监站要持续抓好日常检查通报。
六、精心组织安全培训。各单位要珍惜工伤预防培训机会,利用台风、高温时段和进口博览会等窗口时间,组织一线从业人员参加培训,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请市交通安质监站做好跟踪评估调度。
七、持续开展扫黑除恶。各单位要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要求,抓好前期发现线索的核查、处置和“清零”,并结合工作实际,再组织开展全面排查,以实际行动迎接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回头看”。
八、强化秋冬季施工管理。各单位要及时关注天气预报,结合工程实际和秋冬季节气候特点,加强防冻、防滑、防突风、防火措施,加强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市交通安质监站、市交通建管中心要加强检查、严格执法。
九、切实落实环保措施。各单位要按照新版《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采取有力措施,减少施工“声光尘”等污染。同时要加强与项目属地政府沟通,做好维稳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中央环保督导组“回头看”。
十、继续做好反恐怖防范工作。各单位要按照反恐怖防范工作要求,做好施工队伍管理和工地现场管理,加强作业人员反恐怖防范教育、宣传和发动,提高警惕,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和处置。
附件:1.会议传达文件清单
二○一九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1
会议传达文件清单
●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
⑴《交通强国建设纲要》
●市安委办、防汛办文件
⑵《关于切实做好第13号台风“玲玲”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沪汛办电〔2019〕2号)
●市交通委文件
⑶《关于配合做好交通运输部来沪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沪交安委办〔2019〕81号)
⑷《关于转发<上海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工作手册>的通知》(沪交安委办〔2019〕89号)
⑸《关于转发<上海市防汛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国庆和第二届进口博览会期间防汛防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沪交安委办〔2019〕96号)
⑹《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年第13号台风“玲玲”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沪交安委办明电〔2019〕13号)
⑺《关于转发<住建部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通知》(沪交安委办明电〔2019〕16号)
⑻《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安委办关于加强自然灾害多发期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警示通报>的通知》(沪交建〔2019〕788号)
⑼《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2019年10月份交通建设工程安全例会协调意见》(沪交建〔2019〕822号)
⑽《关于开展2019年上海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的通知》(沪交安质监〔2019〕48号)
⑾《关于开展2019年“迎国庆、保进博”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的通知》(沪交安质监〔2019〕50号)
⑿《关于开展2019年上海交通行业“百日行动”建设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沪交建管〔2019〕14号)
●市委办局文件
⒀《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本市建设工程领域“双迎”期间保障工作的通知》(沪建质安〔2019〕5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