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本市新能源纯电动小型货运车辆额度管理,促进本市新能源物流车的推广应用,根据新能源纯电动小型货运车辆额度投放管理有关工作要求,以及企业作出的承诺,鉴于部分企业在获批新能源纯电动小型货运车辆额度后,在批件有效期内至今仍未申领使用,现决定对相关企业所持批件予以公告注销。
附件:部分额度批复到期的企业清册
二○一九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