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本市交通建设工地 空气污染防控的通知
各区交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交通安质监站,城投集团、申通集团、机场集团、上港集团、久事集团、申铁公司:
为有效保障2019年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上海市2019年空气质量改善专项攻坚方案》明确的本市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任务,最大限度减少本市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交通建设工地污染源排放,现就本市交通建设工地空气污染防控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施工扬尘污染控制
本市各在建交通建设工地要严格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措施,并要确保已安装的扬尘和噪声在线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本市交通建设工地严禁露天敞开堆放易扬尘建材,禁止在施工现场进行敞开式易扬尘加工作业,严格落实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要求。停工工地要落实覆盖等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并做好值守和保洁工作。
二、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控
本市交通建设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应排放达标,并应遵守《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要求使用,严禁违规驶入禁用区。
三、强化空气重污染应急响应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上海市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要建立督查机制,确保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
四、加强信息报送
即日起至11月20日,每日11点前,各单位向市交通安质监站报送前一日下午和当日上午所属交通建设工地空气质量保障措施落实和超标治理情况,市交通安质监站汇总,并在每日12点前,向市交通委交通建设处报送本市交通建设工地空气质量保障措施落实和超标治理情况。
二○一九年十一月七日
(联系人:刘依,联系电话:23111798,传真:23115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