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交通行业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索取号:002421191K/2020-00051 发布机构:上海交通网
文件编号: 沪交安函 〔2020〕393 号 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各有关单位:
今年6月是第19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市安委办 市应急局关于开展2020年上海“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沪安委办〔2020〕13号)和《交通运输部安委会关于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交安委〔2020〕4号)要求,市交通委决定于6月1日至30日组织开展上海交通行业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传播安全知识,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风险、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促进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上海加快建设“五个中心”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全力实施三项新的重大战略任务,不断强化“四大功能”,持续提升城市发展能级和核心竞争力,营造稳定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
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
三、活动时间
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从2020年6月1至6月30日,为期一个月。
四、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各单位要安排专题学习,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要学深悟透、入心入脑,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在系统内媒体平台开设专栏专题,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解读宣传,推动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
(二)推进开展宣教培训工作
一是开展“安全生产大宣讲”。各单位要邀请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领域专家学者,围绕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等重点内容,广泛开展网络视频访谈和安全生产“公开课”、“微课堂”、“公益讲座”等活动,辅导传授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切实增强安全教育实效。
二是开展安全生产云课堂活动。各单位要广泛组织干部职工、企业员工观看学习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在央视新闻、新华网、人民智云等主流媒体客户端和重点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开设的“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要充分利用学习强国、上海干部在线学习等线上学习平台,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集中学习。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组织开展符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需求的云课堂、云竞赛活动,扩大安全宣传教育覆盖面。要积极开展线上线下推广活动,引导行业企业积极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三是开展网上“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单位要广泛组织干部职工、企业员工在线参与本市和国家6月16日的线上互动,同时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开展相应宣传咨询活动,针对公交地铁出行、乘车出行、乘船出行、自驾出行安全等主题,广泛传播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知识,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三)全面推进各项专题活动
一是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任务,广泛发动干部职工、企业员工排查身边的隐患,推动企业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从源头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是开展安全风险“大摸底”。各单位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控的要求,深入摸排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制定“老大难”问题清单,明确整改目标、任务、措施和资金保障,督促整改落实,推动建立行业安全生产风险“一图、一册、一表”,推进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可视化、精准化、动态化管理。
三是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干部职工、企业员工观看2019年度上海交通行业安全生产警示片,开展专题研讨分析,加强事故警示教育,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是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要求,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扎实推进安全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公众风险防范、安全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是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各单位要根据本辖区本领域交通运输行业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组织开展专项、综合应急预案演练以及跨地区、多部门、多层级参与的联合应急演练,突出实战性和实效性,强化标准规范意识,强化应急救援协同联动机制,提高从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各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上来,加强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动员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积极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确保活动有效开展。
(二)营造浓厚氛围,强化跟踪指导
各单位要加强统筹和跟踪督导,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相结合,与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结合,与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相结合,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相结合,扎实推进各项活动。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和网站等平台作用,调动各方积极参与,做好人力、物力和经费等保障,在交通枢纽等公共场所和高速路口、过街天桥等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在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播放安全公益广告等,努力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要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严格责任落实。
(三)保持沟通联络,做好信息报送
各单位要及时跟踪掌握“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收集整理活动期间好的做法、特色项目、重要事项以及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将相关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及时报送至市交通委安委办。于5月31日前将活动联系人和活动方案报送至市交通委安委办;于7月4日前将活动总结和统计表报送至市交通委安委办;分别于6月8日、15日、22日、29日将前一周“安全生产月”活动周报报送至市交通委安委办。
联系人:周丹、王冲、陈列
电话:23115207、23115214、23115198
传真:83090181
E-mail:aqjgc@jtw.shanghai.gov.cn
网站:上海交通网(jtw.sh.gov.cn)
新浪、腾讯微博:@上海交通
微信公众号:上海交通
附件:1.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反馈表
2.202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3.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二○二○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