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交通建设项目桩基工程施工许可审批的通知
文号:沪交港函〔2020〕609 号 来源: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08-24 17:06

各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若干措施》(沪府规〔202016号)精神,为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有关要求,进一步简化工程施工许可手续,现就交通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简化要件:建设单位可凭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批准文件、施工范围移交接管协议或已取得的土地权属证明、施工监理合同及相关资料,先行申请办理桩基施工许可。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市市政交通(含轨道交通)、公路、港口、航道、市域铁路以及其他交通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三、有关说明:具体办理流程详见上海市一网通办http://zwdt.sh.gov.cn)上新修订的交通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办事指南。本事项自202081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二○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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