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本市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
索取号:002421191K/2020-00094 发布机构:上海交通网
文件编号: 沪交建函〔2020〕880 号 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各区交通建设主管部门,城投集团、申通集团、机场集团、久事集团、上港集团、申铁公司,建工集团、隧道股份、中铁工、中铁建、中交上航局、中交三航局、中建港航局、中建八局、宏润集团、腾达建设,市交通安质监站:
现将《本市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二○年十一月十九日
本市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
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抓紧抓细抓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科学有序做好本市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和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最新要求,现就做好本市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指引。
一、明确责任主体
建立本市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三级责任体系。
(一)项目参建单位承担工地疫情常态化防控主体责任。由项目建设单位总牵头,会同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分包单位建立工地疫情防控小组(以下简称疫情防控小组),建立防控体系、制定工作方案、储备应急物资、完善应急预案、落实防疫措施。疫情防控小组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关键岗位人员担任组员,专人专岗,明确职责,并落实专人对接属地街镇主管部门、疾控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
(二)行业监管部门承担工地疫情常态化防控监管责任。市、区交通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市区两级、分级管理”原则负责所辖工地疫情常态化防控监管责任。市管交通建设工地,由市交通安质监站组织监督检查执法。市交通委将适时组织督查。
(三)属地街镇承担工地疫情常态化防控属地责任,将辖区内工地纳入常态化管理范畴。
二、严格现场管控
(一)进场人员实施严控。疫情防控小组应在工地入口设立健康检查点,严把“入口关”。每个工地只开放一个出入口,对所有进场人员实施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查验,并按规定要求来沪人员填写《健康信息登记表》,核实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关键信息,实行实名制登记。工地须单独设立临时隔离室,一旦发现来自或途径中高风险地区(包括与上述人员密切接触者),以及体温检测不合格的人员,务必在第一时间进行隔离,并通知所属街镇迅速处置,移交时办理好交接手续。来自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自觉向社区报告并接受管理。
(二)场内管理实施严管。疫情防控小组应按照卫生防疫要求,严把“场内关”。指定专人对参建各方所有进场人员每天早晚2次逐人进行体温检测,一人负责检测,一人负责复核,建立“一人一档”制度。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材料加工和存放区等区域应分离,保持施工现场、食堂、厨房、宿舍以及厕所等场所的卫生清洁。保持室内空气流通,落实环境消毒制度(每日不少于2次),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卫生和个人卫生防护,生活垃圾分类清理,严格按照卫生防疫要求处置口罩等医用防护用品垃圾。工地食堂采取分餐等措施,做到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超过6人、人均不小于4m2。
(三)外部隐患实施严防。疫情防控小组应按照外防输入要求,严把“外联关”。配送材料、物资和土方清运等外来车辆,需停留在“待检区”,在对车上人员进行现场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驶入,司乘人员做好实名制登记。生活保障物资应由专人外出采购,外出人员做好自身防护措施,出入时间、外出路线以及交通工具均做好登记备案。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卫生标准要求。不得违规饲养、宰杀和处置家禽或野生动物,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对有外出需求的人员,需经疫情防控小组出具同意外出书面批准单(签字盖章),经工地门卫核实并回收后方可外出。返场时,严格按照进场防控要求,加强管理。
(四)督导检查实施严查。开展疫情防控情况三级检查,严把“督查关”。各工地成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相关负责人员组成的检查组,对工地疫情防控体系建设、人员管理、场所清洁等要求落实情况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闭环管理。行业监管部门对所辖工地开展督导检查,采用“四不两直”等方式,对工地落实防疫要求情况进行督查,一经发现工地存在防控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责令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工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理。各工地应自觉接受属地街镇防疫检查督导。
三、强化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理解“常态化”不是“正常化”的管理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预防为主、科学管理、精准防控,慎终如始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各单位要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专项方案,持续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做到疫情一日不解除,防控一刻不放松。
(二)开展宣传教育。各相关单位要通过宣传栏、专题讲座、班前教育等方式,组织开展新冠肺炎病毒防控知识宣传,积极倡导卫生、除陋习,摈弃乱扔、乱吐的不文明行为,推广健康的生活方式,增强身体抵抗力,提高职工的自我防护能力,养成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加强通风消毒、保持“一米线”、公筷制、咳嗽、打喷嚏注意遮挡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三)加强信息报送。施工现场发现确诊患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等情况,应立即隔离,按照属地管理要求报告社区防疫、疾控部门进行处置,并按照突发事件报告要求,报告相关主管部门(市交通委指挥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62598848,传真:62591160)。对存在瞒报、谎报、漏报、迟报疫情防控信息等情况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上海市交通建设工程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
点(2020年11月版)》
附件
上海市交通建设工程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点
(2020年11月版)
序号 |
项目 |
重点内容和要求 |
1 |
防控 体系 |
1.1 结合项目实际制定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建立防疫工作机构,设置专职防疫管理岗位,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日常管理。 1.2 重点落实项目“三个主体”责任,发挥“三个关键人”作用。建设单位承担总体指挥、协调和保障责任,施工单位承担具体组织实施责任,监理单位承担监理审查责任;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三个关键责任人各自职责明确、加强配合。 1.3 建立防疫检查制度和相应工作台账,定期检查施工现场人员、车辆、物资等防疫落实情况,以及办公室、食堂、卫生间、会议室、宿舍定期消毒保洁等各项措施执行情况。 1.4 强化属地管理,明确专人对接属地社区管理部门、疾控部门,加强信息资源联动。 |
2 |
人员 管理 |
2.1 严格审核进场队伍资质和人员信息,依托“健康码”等大数据平台核查人员行踪轨迹和健康情况,核实无误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场。严禁违法分包和私招乱雇,不使用零散工和无健康信息的劳务人员,不在项目之间无组织调配使用劳务人员。 2.2 实行全员健康管理,参建各方聘用人员“一人一档”,记录人员每日体温数据、“小五证”(身份证、上岗证、安全上岗合格证、居民暂住证、健康证)等信息,准确掌握人员流动和健康情况。 2.3 入境人员、中高风险地区、密切接触者及确诊治愈出院患者等,严格按照本市有关规定进行隔离观察,经核实“健康码”无误后,方可进入工地,并做好至少两周的健康监测和跟踪随访。 2.4 项目部应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为员工配发防疫用品,并建立发放领用台账。 2.5 人员密集场所、与他人小于1米距离接触时应佩戴口罩。防疫人员、门卫保安、食堂服务人员、保洁员等重点人群应佩戴口罩。 |
3 |
现场 管理 |
3.1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中编制“疫情常态化防控”专篇内容,调整优化施工计划方案,安排错时错区施工,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作业等。 3.2 施工现场应封闭式管理,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材料加工区等分区设置,围挡围墙设置完好,最大限度实现人员内部流动。尽量做到生活区到施工区封闭管理,鼓励设置专用通道或安排专车接送人员上下班。 3.3 施工现场设置符合标准的隔离室或隔离区。落实垃圾分类管理要求,设置专门垃圾箱处置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防止废弃防疫垃圾造成污染。 3.4 合理安排办公区、生活区和施工区的出入口,入口安排专人负责测温、核对人员身份和健康状况等并做好记录,无关人员、车辆不得进入工地。 3.5 宿舍应安装可开启式窗户,定期通风消毒,每间宿舍宜按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4平方米确定。宿舍环境卫生保持良好,宜设置生活用品专柜、垃圾桶等生活设施。 3.6 改进办公模式,运用好信息化手段推行“网上办公”和视频会议,对确需召开的会议,严格控制会议频次和规模,尽量减少室内会议和缩短会议时间,最大限度降低人员聚集带来的传播风险。 3.7 加强施工现场巡查,检查作业环境是否满足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确保消毒物资设备安全使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疫情和安全隐患。 |
4 |
应急 管理 |
4.1 组织制定并实施疫情防控专项应急预案,设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明确应急处置程序和具体措施,保证应急工作机制运转顺畅。 4.2 根据工地实际落实防疫物资储备,主要包括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口罩、防护服、一次性手套、酒精、消毒液、测温设备等必要的防疫物资和设备,建立物资储备台帐,保障常态化使用需求。 4.3 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现有发热、干咳等症状人员,快速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 4.4 一旦发现来自或途径中高风险地区(包括与上述人员密切接触者),以及体温检测不合格的人员,务必在第一时间进行隔离,并通知所属街镇迅速处置,移交时办理好交接手续。 |
5 |
宣传 教育 |
5.1 将卫生防疫教育纳入进场教育和每日岗前教育,加强人员培训。未经培训不得上岗,交底中应明确班前、班后人员消毒防控要点、防护用品使用、防护安全常识等内容,保证正确使用和存放酒精、消毒液、消毒设备等防疫物资,防止发生意外中毒或引发火灾事故。 5.2 宣传教育分批次进行,选择开阔、通风良好的场地开展,尽量保持人与人之间1米以上接触距离。 5.3 做好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鼓励采取发放宣传单、张贴公告、发布信息等多种方式,引导从业人员正确认识疫情,积极配合防控,尽量避免外出和聚集性活动,提高防护能力。 5.4 落实人员及时跟进掌握最新疫情政策信息,精准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和要求。 |
6 |
防疫 消毒 |
6.1 严格按照市疾控中心《工地消毒技术要点》要求,定期对施工现场开展消毒,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卫生整治,消除卫生死角盲区。办公生活场所定期通风换气和清洁卫生,落实对办公室、食堂、卫生间、会议室等人员主要活动场所和频繁接触物品(部位)的消毒消杀工作。 6.2 做好垃圾储运、污水处理、沟渠及下水道疏通等工作,严禁垃圾偷倒乱倒。
6.3 加强电梯、盾构、顶管、起重机械驾驶室及操作室等密闭空间及长期接触部位清洁消毒工作,并做好消毒工作记录。危险区域落实专人监护。 6.4 保证施工现场内洗手设施的正常使用,并配备肥皂或洗手液。 6.5施工机械宜专人专用,减少交叉使用。新进场设备车辆等应进行消毒。 |
7 |
食堂 管理 |
7.1 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严格执行卫生防疫规定,保障食堂用餐和食品安全,厨师、配菜员、保洁员等重点人群要佩戴口罩上岗。 7.2 严禁在工地饲养、宰杀家禽和野生动物,尽量避免采购进口食材,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 7.3 采取分餐、错时用餐等措施,避免集体就餐、面对面就餐等现象发生,减少人员聚集。 7.4食堂应保持干净整洁卫生,加强开窗通风和清洁消毒,加强餐具的清洁消毒,不具备消毒条件的要使用一次性餐具。 7.5 在食堂入口醒目位置放置免洗洗手液供就餐前后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