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发布上海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范围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01-15
索取号:002421191K/2021-00002 发布机构: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文件编号: 沪交发 〔2021〕3 号 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管理工作,确保轨道交通设施结构安全,根据《上海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2009年12月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2号发布)第二章第八条之规定,我委会同申通集团对本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范围进行划定,具体范围详见附件。
涉及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范围内的作业事项,作业单位必须按规定办理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作业方案技术审查与作业审批手续,严格落实安全保护措施,确保轨道交通安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对本行业涉及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范围内的作业事项进一步加强督促,指导作业单位严格执行规定。
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详细范围及动态更新情况,可通过上海地铁官网地铁保护区监护专栏(http://dtjh.shmetro.com/)查询。
特此通告。
附件:上海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范围图(2020年12月)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