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本市交通行业客运、货运新冠肺炎疫情人物同防措施指引4.0》的通知
文号:沪交安〔2021〕141 号 来源: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3-05 09:13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交通运输部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为切实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制定了《本市交通行业客运、货运新冠肺炎疫情人物同防措施指引4.0》。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本市交通行业客运、货运新冠肺炎疫情人物同防措

施指引4.0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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