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营国际船舶管理业务备案的通告
文号:沪交发 〔2021〕29 号 来源: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4-30 16:19

各有关单位:

根据相关规定,现定于自2021510日起,对经营国际船舶管理业务的企业实行网上备案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市注册经营国际船舶管理业务的企业,办理新增、变更、终止国际船舶管理业务,应通过上海市“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平台http://zwdt.sh.gov.cn/govPortals/municipalDepartments/SHTGSH提交企业基本信息,进行业务备案。

二、备案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国际船舶管理业务。

三、备案信息通过“上海交通网”定期对外公示。

四、咨询电话:021-23115341

特此通告。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经营国际船舶管理业务备案

  • 政策性文件留言咨询

    (注: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