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东海大桥收费车辆车型分类标准的批复
文号:沪交财〔2022〕71 号 来源: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1-28 14:44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东海大桥收费车辆车型分类标准的请示》(沪城投〔2021〕31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对东海大桥收费车辆车型分类标准调整为《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 489-2019),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具体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仍按《关于东海大桥车辆通行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价费(2005)044号〕执行。
特此批复。
市交通委 市发展改革委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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