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关于印发《推动本市“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号:沪交道运 〔2022〕192 号 来源: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10-25 14:20

浦东新区建交委,闵行区、嘉定区、宝山区、青浦区、松江区、金山区、奉贤区、崇明区交通委:

    经研究,现将《推动本市“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2022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切实推动本市“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推动本市“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2022年工作要点

 

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推进本市“四好农村路”建设(2018-2022年)的收官之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批示精神,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上海市乡村振兴“十四五”规划》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2022年工作要点》(详见附件1)等文件精神,各区要深入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构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体系,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迈入新阶段,全力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全面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深化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

(一)持续推进各项体制改革任务。按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任务分工,各区应持续推进8项改革任务。分别为:鼓励通过公益活动和公益岗位调动群众积极性,开展爱路护路宣传活动;推进市场化改革,提高养护专业化、机械化水平;开展安全隐患整治,推进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推动探索信息化手段应用,委托专业单位开展路况检测工作;推进养护绿色、节能、环保相关技术应用,强化预防性养护。(责任部门:市道路运输局、市道运中心、区交通委(建交委)、镇人民政府)

(二)不断推进各项政策举措落地。市级部门应督促指导各区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压实镇级人民政府责任,确保各项已出台改革举措落地见效。各区交通主管部门应加强督查考核,督促指导各镇级人民政府按时完成改革任务;强化农村公路管理站建设,落实农村公路专管员的配置。(责任部门:市道路运输局、市道运中心、区交通委(建交委)、镇人民政府)

(三)深入推进全国改革主题试点。各试点区应聚焦落实试点方案,不断将试点向纵深推进。信息化管理试点,应在航头镇试点基础上,建成覆盖浦东新区全域县、乡、村道的智慧管养平台,并完全投入正常运营。创新养护生产模式试点,完善信用评价制度,加强市场行为监管,建立规范、高效的养护市场,实现养护质量绩效评估和路况自动化监测全覆盖。路长制试点,在枫泾镇新义村“智慧路长”试点基础上,完成金山全域拓展,形成区镇一体、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的长效管理新模式。美丽农村路试点,完成美丽农村路线路打造,总结“花博会”道路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营经验,固化好的管理措施,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各试点区于11月底前报送试点成果。(责任部门:市道路运输局、市道运中心、浦东新区建交委、金山区交通委、崇明区交通委)

二、优化农村公路基础设施网络

(一)确保规划落实落地。各区应严格按照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和中期规划调整,对照新建、改建、提档升级项目清单,进一步梳理、统计,对标对表,拾遗补漏,对未完成的,应全部纳入2022年任务计划推进实施。保持规划的严肃性,确保各项任务全面收官。(责任部门:市交通委、市道路运输局、市交通建管中心、市道运中心、区交通委(建交委))

(二)提升路网服务能力。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积极扩大有效投资的决策部署,全力推进农村公路新改建、提档升级项目实施。完成新建、改建项目25项(详见附件2),实施里程约40公里。完成提档升级改造约500公里(详见附件3),请各区按照民心工程要求,加快推进项目实施,确保于11月底前按时高质量完成。(责任部门:市交通委、市道路运输局、市交通建管中心、市道运中心、区交通委(建交委)、镇人民政府)

(三)加快推进设施量调整。根据本市《农村公路建设规划》(2018-2022年)要求,结合区域交通出行及路网完善需求,推进穿越城镇的农村公路(主要集中在外环高速内和集建区内)调出设施量。请各区高度重视,按照“市区联动,以区为主”原则,统筹谋划,落实资金,有序推进设施量调整工作,确保设施平稳有序交接。(责任部门:市道路运输局、市道运中心、区交通委(建交委)、镇人民政府)

三、提高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

(一)深化养护市场化改革。市级部门应组织各区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养护企业开展资质许可管理及批后管理宣贯、培训,对政策进行宣传解读,切实贯彻落实各项改革举措。各区交通主管部门应指导区公路管理机构及相关业主单位合理组织招投标活动,确保2022年过渡期内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推动政策有效衔接;落实部门职责,强化人员配置,配合市级部门做好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的许可环节、专家评审全流程管理,以及信用信息报送、资质条件的跟踪管理等批后管理工作。(责任部门:市道路运输局、市道运中心、区交通委(建交委))

(二)全面推进“路长制”。各区应落实区级“路长制”实施方案,及时更新各级路长名单,完成“路长制”公示牌设置;进一步优化区、镇、村三级路长组织体系,探索与“河长”、“林长”等多“长”融合,充分发挥各级路长综合协调、保障作用,实现“路长制”管理机制高效运行。积极推广“智慧路长”管理模式,开发应用APP,结合“爱路护路”乡规民约、村规民约普及推广工作,充分调动道路沿线群众积极性,使其主动参与到道路监督管理中。(责任部门:市道路运输局、市道运中心、区交通委(建交委)、镇人民政府

(三)加强路产路权保护。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全面建立“区有路政员、镇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严格占掘路、公路命名、公路废弃等行政审批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大非现场执法推进力度,规范限高限宽设施设置。发挥“路长制”管理效力,运用“智慧路长”APP,完善区、镇、村三级路产路权保护的案件发现、信息报送和协同处置等长效管理机制。(责任部门:市道路运输局、市道运中心、委执法总队、区交通委(建交委)、镇人民政府)

(四)强化监督考核作用。应充分运用好市对区人民政府的综合交通发展考核和乡村振兴目标任务月度考核,加强考核结果应用,加大督导力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市级部门应加大对区级项目管理的监督考核,持续开展季度安全质量督查。各区应强化责任主体意识,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增强过程控制,确保项目安全、质量处于受控状态。区级农村公路建设安全质量管理部门应做好辖区内建设监督检查,确保年度检查项目全覆盖。(责任部门:市交通委、市道路运输局、市道运中心、市交通安质监站、区交通委(建交委))

(五)提升科学养护水平。探索临港新片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浦东新区现代化建设引领区、五个新城等重大改革试点地区创新管理机制,注重顶层设计,突出制度供给,因地制宜推动上述地区农村公路标准规范提升、管理模式创新,全面提升设施服务品质。落实体制改革要求,推进市场化改革,不断提升养护专业化、机械化水平。落实“双碳”要求,加快绿色发展,推进“四新技术”运用,逐步提升预防性养护在养护工程中的比例,县道预养护工程不低于总里程的5%。(责任部门:市道路运输局、市道运中心、区交通委(建交委)、镇人民政府)

四、加强农村公路运输服务供给

(一)持续深化公交行业改革。推进公交都市三年行动,坚持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持续提升城市交通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深入推进行业改革,提升公交基础设施能级,优化运营网络模式,增强科技赋能水平,完善行业治理体系。围绕“提品质、升效率”,以社会感知度和市民满意度为导向,深化久事公交改革,树立管理标杆,打造考核范本。为适应重大改革试点地区的发展需求,完善《上海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服务规范》,各区应同步制定和完善辖区的管理办法。(责任部门:市道路运输局、市道运中心、区交通委(建交委))

(二)持续优化骨干通道线网。基于大数据分析,研判区域出行需求,科学制定骨干通道推进年度方案(年度不少于2条),形成“一线一策”。进一步完善线网优化调整机制,按照精细化管理的工作要求,在线网计划制订过程中严控可能引发市民出行矛盾的风险点,尤其是骨干通道公交线路的优化调整,做好有关风险评估和效果预评估,确保线网优化工作总体可控。(责任部门:市道路运输局、市道运中心、区交通委(建交委))

(三)持续更新新能源客货车。公交车新增或更新车辆全部使用新能源公交车为方便市民尤其是老年人、肢体残疾人乘车,本市建成区将投放不少于800低地板无障碍公交车。持续推动绿色货运发展,提升新能源物流车车型标准,不断推进道路货物运输体系城乡一体化发展。(责任部门:市道路运输局、市道运中心、区交通委(建交委))

(四)持续提升驿站服务效能。对既有公路驿站进行进一步优化提升,发挥属地优势,积极探索与旅游、环保、市政等部门合作,利用现有设施,整合社会资源,协同推进驿站建设管理,不断提升出行服务能力和水平。新建一批公路驿站,选址方面应与产业、旅游相结合,强化服务路衍经济功能;建设方面应按照“因地制宜、功能优先、经济适用、适度超前”原则,根据交通流量、建设条件、用户需求和运营管理等分类实施;服务方面以保证基本功能为主,主要满足基本需要。研究制定《公路驿站建设和管理运营指导意见》。(责任部门:市道路运输局、市道运中心、区交通委(建交委)、镇人民政府)

五、强化农村公路安全保障措施

(一)提升设施安全水平。按照《交通运输部和公安部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方案》要求,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危桥改造,以村道为重点继续推进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不断提升农村公路设施服务和安全保障能力。完成安全隐患整治149处(详见附件3),实施里程约75公里;完成危桥改造11座(详见附件4)。(责任部门:市道路运输局、市道运中心、区交通委(建交委)、镇人民政府)

(二)提升运输安全水平。市级部门应加强督促指导,推进公交企业全面实现智能集群调度管理,扩大智能场站建设规模,探索信息技术在安全监管与预警提醒中应用,支持公交企业建设企业级大数据平台。各区应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督促公交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指导公交企业树牢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重视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优化安全服务考评体系,严格落实车速管控等管理措施,切实发挥事前预防、事中提醒、事后教育的作用,进一步强化农村地区公交运行安全管理。(责任部门:市道路运输局、市道运中心、区交通委(建交委))

(三)提升出行安全意识。各区应加强农村地区安全出行知识宣传,加大对农民等重点人群的宣传力度,强化交通安全劝导,着力增强群众安全意识、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夯实农村交通安全基础,进一步提升群众出行的安全性和满意度。(责任部门:市道路运输局、市道运中心、区交通委(建交委))

六、不断提升农村公路治理能力

(一)推进治理数字化转型。认真落实《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关于全面推进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的意见》,坚持科技赋能农村公路日常管理,加快推进治理信息化、公路资产数字化,推动应用场景建设、智慧平台运用,提升各级路长、专管员工作效率,不断提升农村公路长效治理能力。(责任部门:市道路运输局、市道运中心、区交通委(建交委)、镇人民政府)

(二)全面推行自动化检测。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工作的通知》,遵循客观、科学、高效的原则,全面推行自动化检测,不断提高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水平。进一步推进路况技术指标、路面病害自动识别等检测智能化,不断提升检测效率和自动化检查比例。到2022年底,农村公路路面自动化检测比例达到50%以上。(责任部门:市道路运输局、市道运中心、区交通委(建交委)、镇人民政府)

(三)稳步推进智慧化决策。各区应充分发挥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数据的效用,拓展数据应用范围,深化检测评定数据在农村公路养护决策、养护计划、预算安排和绩效考核等方面的应用,研究建立支撑农村公路科学决策的智慧管养系统,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科学决策使用率。(责任部门:市道路运输局、市道运中心、区交通委(建交委)、镇人民政府)

(四)保障资金可持续投入。各区应严按照交通运输部“以奖代补”考核要求,加强建设、管理、养护各项工作,认真填报数据,力争考核结果优秀;加大资金投入,确保新改建、提档升级、改革主题试点等各项收官任务全部完成;及时完成提档升级改造市级补贴资金申请,市级部门应严格把好审核关,做到从严从快,应补尽补。自2022年起,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中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补助资金不再列支运行经费和人员经费等其它支出,各区应在保证分配资金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基础上,确保区、镇财政对公路管理机构、农村公路管理站基本运行和人员经费支出,市级部门应加强对各区监督检查,确保管理机构正常运转、各项工作正常开展。(责任部门:市交通委、市道路运输局、市道运中心、区交通委(建交委)、镇人民政府)

七、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一)做亮示范品牌。深化“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加大农村物流服务品牌宣传推广力度,推动示范创建从典型示范向全域达标发展转变,提升城乡交通运输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鼓励有基础的涉农区积极申报创建全国示范县;已创建成功的应加强巩固,将路容路况、路域环境保持在优良的水平上。根据民心工程—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任务,创建市级“四好农村路”示范镇5个、示范路30条。(责任部门:市道路运输局、市道运中心、区交通委(建交委)、镇人民政府)

(二)做好宣传推介。强化协同配合,积极构建市、区、镇三级“四好农村路”宣传矩阵,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各自优势,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宣传报道“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各区应积极参加交通运输部组织的“喜迎二十大 当好开路先锋”主体系列宣传活动,继续参加“我家门口那条路”和“十大最美农村路”主题宣传活动,认真参与本市开展的“新时代、新奇迹—2017-2022年上海发展成就展”,充分展示发展成就,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激发担当作为新活力。(责任部门:市道路运输局、市道运中心、区交通委(建交委)、镇人民政府)

(三)做实总结推广。开展2018-2022年“四好农村路”建设总结工作,全面系统梳理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行等各方面成功经验、典型做法和问题不足。对于典型案例要认真总结,固化举措,形成可复制经验,积极予以宣传推广;对于短板问题,要认真反思,举一反三,为下一步政策研究缕清思路。各区于3季度完成总结报告(含视频材料),市道运中心负责汇总,于4季度完成全市总结报告(含视频材料)。(责任部门:市道路运输局、市道运中心、区交通委(建交委)、镇人民政府)

八、谋划下一轮“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一)认真开展总结调研。市级部门和区交通主管部门应分别组织开展市级、区级调研活动,为高质量发展文件编制提供有力支撑。调研范围要广泛,充分吸纳外省市先进经验、区镇村的意见建议和沿线群众的诉求;调研方案要科学,涵盖体现各方面、全要素,真实反映建、管、养、运各方面存在的问题;调研评估要严谨,科学设置评估内容,强化综合分析研判,精准开展全面评估,形成有成效、有问题、有分析、有建议的评估报告,市、区两级调研评估报告应于5月底前同步完成。(责任部门:市道路运输局、市道运中心、区交通委(建交委)、镇人民政府)

(二)科学制定政策举措。着眼2023-2027年“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以《上海市乡村振兴“十四五”规划》任务目标为导向,开展建设规划研究,各区应于6月底前启动2023-2027年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召集发改、财政、规资等部门,开展资金支持、道路用地等专题研究,确定相关支持政策措施;开展文件编制工作,市级层面已完成高质量发展文件初稿,拟于四季度印发;各区应加快启动编制工作,于12月底形成送审核,完成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征询。(责任部门:市交通委、市道路运输局、市道运中心、区交通委(建交委)、镇人民政府)

 

附件:

1.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2022年工作要点》

2.2022年度本市农村公路新建、改建项目任务计划

3.2022年度本市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及安全隐患整治项目任务计划

4.2022年度本市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任务计划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二○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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