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市交通委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30
索取号:002421191K/2023-00015 发布机构: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文件编号: 沪交办〔2023〕207 号 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各相关部门、单位: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上海市交通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规定,市交通委编制了《2023年市交通委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印发,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委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部门要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实施,并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部门在提请委主任办公会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时,需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根据实际情况,若需对2023年委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中的事项进行调整或新增的,由承办部门按照《上海市交通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程序办理。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3年3月30日
附件
2023年市交通委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 |
承办部门 |
决策时间 |
1 |
关于调整本市国三标准柴油机动车限制通行政策的通告 |
科技信息处 |
一季度 |
2 |
上海示范区线工程调整可行性研究 |
综合规划处 |
三季度 |
3 |
上海市交通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 指导意见(试行) |
交通建设处 |
三季度 |
4 |
上海市市域铁路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 认定管理办法 |
铁路处 |
四季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