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新能源出租汽车充电示范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6

索取号:002421191K/2023-00062 发布机构: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文件编号: 沪交科〔2023〕803 号 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3年度新能源出租汽车

充电示范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交通管理部门、发展改革委,各充(换)电企业:

根据《上海市鼓励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扶持办法》要求,2023年起,本市出租汽车充电示范站实施动态调整机制。为保障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有序运营和充电安全,规范新能源出租汽车充电示范站的建设、管理,现就开展2023年度新能源出租汽车充电示范站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2023年度新能源出租汽车充电示范站的项目须在20236月底之前建成并运营,并满足附件2所规定的建设管理要求以及三星级服务标准。2020-2022年度已被评为新能源出租汽车充电示范站的项目参评需重新申报。

二、申报流程

(一)项目建设单位在2024115日之前填写《新能源出租车充电示范站评定申请书》,会同相关建设资料报所在地交通管理部门。

(二)区交通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会同区发展改革委及时出具初审意见,并于2024229日之前将相关初审意见报市交通委。

(三)市交通委收到各区验收意见后,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级平台等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认,并对外发布示范站资质认定情况。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新能源出租车充电示范站评定申请书》。

(三)自有土地提交土地产权证明,非自有土地的提供租赁合同或合作协议。

(四)站内平面布置图。

(五)提供进出口、充电区、休息区、生活服务设施等区域照片,每个区域不少于2张照片。

四、联系方式

市级平台:刘彩薇(联系电话:17857696205)、董昭(联系电话:17321087125

 

附件:1新能源出租车充电示范站评定申请书

      2出租汽车充电示范站建设和管理基本条件要求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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