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交通委员关于授权下放“五个新城”相关市级交通建设审批权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6

索取号:002421191K/2023-00071 发布机构: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文件编号: 沪交建〔2023〕884 号 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关于授权下放“五个新城”

相关市级交通建设审批权限的通知

 

嘉定区、松江区、青浦区、奉贤区交通委:

为更好地服务“五个新城”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精神,经充分研究相关区需求,我委决定将部分市级交通建设行政审批权限予以下放。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权下放具体内容

将交通建设项目合同信息报送、质量报监、施工许可、(交)竣工验收(备案)等共14个行政权力事项(详见附件),授权下放嘉定区、松江区、青浦区、奉贤区交通委实施。

授权下放具体项目范围为:市投资管理部门批复立项的,建设范围全部位于嘉定区、松江区、青浦区、奉贤区的公路、市政道路、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等交通建设项目(市投资管理部门批复市交通委立项的项目除外)

二、具体要求

(一)嘉定区、松江区、青浦区、奉贤区交通委应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提升审批监管水平,负责做好授权下放事项的承接工作,确保相关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1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及时完善区权责清单。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和本市相关文件规定和办事指南通过市交通综合业务平台办理项目行政审批

2.按照“权责对等”原则,加强交通工程市场管理安全质量监督负责项目参建单位、人员的资质资格审查,以及安全生产、质量监督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

3.按月做好交通建设工程审批、推进、投资等信息统计,畅通市、区两级项目审批和监管信息共享互通和动态监管。

(二)市交通委承担行业指导和监督职责。同时,负责全市交通综合业务平台建设完善项目全流程审批及企业、人员闭环管理健全交通工程市场和现场两场联动动态信誉考核管理体系

(三)市交通工程安质监站、市交通建管中心负责对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批、监管、执法等具体工作进行指导服务,适时开展专业技术培训交流工作并按相关规定对区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检查。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3126

 

 

 

 

 

授权下放“五个新城”审批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权力类型

下放内容

下放范围

承接部门

1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行政许可

建设范围全部位于“五个新城”所在行政区的项目(市发改委批复市交通委立项的项目除外)。

嘉定区

青浦区

松江区

奉贤区

区交通委

2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行政许可

3

市政交通工程施工许可

行政许可

4

市政道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其他权力

5

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

其他权力

6

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向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其他权力

7

交通建设工程合同信息报送

其他权力

8

公路工程质量报监

其他权力

9

市政交通工程质量报监

其他权力

10

对违反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有关规定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11

对违反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有关规定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12

对违反交通工程试验检测管理有关规定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13

对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14

对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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