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交通委员关于授权下放“五个新城”相关市级交通建设审批权限的通知
索取号:002421191K/2023-00071 发布机构: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文件编号: 沪交建〔2023〕884 号 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关于授权下放“五个新城”
相关市级交通建设审批权限的通知
嘉定区、松江区、青浦区、奉贤区交通委:
为更好地服务“五个新城”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精神,经充分研究相关区需求,我委决定将部分市级交通建设行政审批权限予以下放。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权下放具体内容
将交通建设项目合同信息报送、质量报监、施工许可、(交)竣工验收(备案)等共14个行政权力事项(详见附件),授权下放嘉定区、松江区、青浦区、奉贤区交通委实施。
授权下放具体项目范围为:市投资管理部门批复立项的,建设范围全部位于嘉定区、松江区、青浦区、奉贤区的公路、市政道路、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等交通建设项目(市投资管理部门批复市交通委立项的项目除外)。
二、具体要求
(一)嘉定区、松江区、青浦区、奉贤区交通委应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提升审批及监管水平,负责做好授权下放事项的承接工作,确保相关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1.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及时完善区权责清单。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和本市相关文件规定和办事指南,通过市交通综合业务平台办理项目行政审批。
2.按照“权责对等”原则,加强交通工程市场管理和安全质量监督,负责项目参建单位、人员的资质资格审查,以及安全生产、质量监督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
3.按月做好交通建设工程审批、推进、投资等信息统计,畅通市、区两级项目审批和监管信息共享互通和动态监管。
(二)市交通委承担行业指导和监督职责。同时,负责全市交通综合业务平台建设,完善项目全流程审批及企业、人员闭环管理、健全交通工程市场和现场“两场联动”动态信誉考核管理体系。
(三)市交通工程安质监站、市交通建管中心负责对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批、监管、执法等具体工作进行指导和服务,适时开展专业技术培训、交流工作,并按相关规定对区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检查。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3年12月6日
授权下放“五个新城”审批事项清单
| 序号 |
事项名称 |
权力类型 |
下放内容 |
下放范围 |
承接部门 |
| 1 |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
行政许可 |
建设范围全部位于“五个新城”所在行政区的项目(市发改委批复市交通委立项的项目除外)。 |
嘉定区 青浦区 松江区 奉贤区 |
区交通委 |
| 2 |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行政许可 |
|||
| 3 |
市政交通工程施工许可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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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市政道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其他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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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 |
其他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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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向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
其他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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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交通建设工程合同信息报送 |
其他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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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公路工程质量报监 |
其他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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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市政交通工程质量报监 |
其他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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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对违反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有关规定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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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对违反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有关规定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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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对违反交通工程试验检测管理有关规定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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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对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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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对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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