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交通委员会2023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许可事项情况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上海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沪府办发〔2023〕15号)规定,2023年度,市交通委共有行政许可事项64项,其中市交通委为主体的43项,原市道路运输局为主体的21项。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2023年度,市交通委共收到行政许可申请885620件,受理883448件、不予受理2172件;准予行政许可883154件,不予行政许可294件;已办结件中,网办件比例95.25%;共依法收取道路运输管理证照工本费6840元。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2023年,市交通委不断健全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主动加强批后监管工作。在年度“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中,编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任务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厘清部门监管职责,明确监管任务和时间节点要求。出台《上海市道路运输市场严重失信主体管理实施细则》《上海市交通领域综合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规范性文件,为批后监管工作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2023年,市交通委开展行政许可批后监管共计193680 次,依法处理有关投诉举报3239件,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12667起。
四、改革创新情况
(一)持续深化简政放权
会同市公安局,推进大件运输许可“一件事”改革,10月底正式上线运行;对一般项目挖掘道路施工和船舶开航两个“一件事”进行优化扩容,实现改革提速增效。做好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工作,组织认领国家层面设定行政许可事项子项和业务办理项、确认地方层面设定行政许可事项,编制市、区两级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同步推进办事指南编制与系统升级改造工作。
(二)不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推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两个综合监管“一件事”常态化实施,协调相关监管执法疑难问题,并做好综合监管“一件事”持续拓展工作。加强交通领域信用监管,道路运输领域2023年新增失信名单涉及法人894家,从业人员36名;水路运输领域对B级及以下企业开展重点监管105家次,共出动人员225人次,发现问题隐患17项,限期完成整改17项。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印发《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双随机”抽查事项和跨部门联合抽查事项目录(2023年版)》,明确抽查事项清单,并配套制定相关制度模板,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2023年,共对837家市场主体开展随机抽查,其中,对47家市场主体涉嫌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抽查结果通过“市交通门户网站”对外公示。
(三)切实优化政务服务
推进落实“双100”工作,完成2023年市交通委纳入全市“双100”目录的15个事项(30个业务情形)改革工作,实现“申报数据免填、材料免交比例不低于70%,表单预审、材料预审比例不低于90%”的改革目标。对“道路货物运输道路运输证新增、变更(车辆注销)”事项,进行“无人干预自动办理”改革;当事人可7x24小时申请办理,符合条件的,系统自动审批,当场办结,极大缩短办事时间,提升办事效率。推进交通领域电子证照应用工作,《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等3类9证上线制发,《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船舶营运证》于2023年7月正式上线。
2023年,市交通委在依法规范实施行政许可、全面开展批后监管、持续推进改革创新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对标国家和本市关于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的最新要求,相关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深化。2024年,市交通委将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不断转变政府职能,持续发力,做好放权赋能、审批流程再造、综合监管改革、政务服务优化等工作,不断提升企业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优化行业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