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公路设施量调整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10-24

索取号:MB2F31330Y/2023-00174 发布机构: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文件编号: 沪道运设养〔2023〕174 号 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市道运中心、闵行区交通委、浦东新区建交委、奉贤区交通委、金山区交通委、松江区交通委、青浦区交通委、嘉定区交通委、宝山区交通委、崇明区交通委、上海城投公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有关2023年公路设施量调整的请示收悉。根据《关于调整本市公路养护管理经费分配机制的实施意见》(沪建交联〔20091729号)以及《关于印发<上海市公路养护管理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沪交财〔2021897)的精神,为做好新一轮养护经费的分配工作,经研究,本年度公路设施量调整审核批复意见如下:

一、本次调整范围为未纳入2022年公路年报,但在20221231日前通过验收的新增公路设施量。

二、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公路养护管理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关于设施量接管的要求,本次纳入2023年公路养护管理经费分配的公路设施量增减情况详见附件。

三、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公路设施量调整工作,各单位在2024年公路设施量调整时需做好以下工作:

(一)新增的公路设施量应列入各区《农村公路建设规划(2018-2022年)》(修编)范围(如新一轮建设规划出台,按新规划文件执行)。

(二)新增的乡道和村道应满足农村公路的功能,经过区交通管理机构验收合格且由公路管理部门命名。

(三)按照城市道路立项设计的农村公路,在设施量接管时请提供该道路能够达到或满足相应公路行政等级和技术等级指标的证明材料。

(四)对穿越城镇的农村公路(主要集中在外环高速内和集建区内),抓紧完成设施量调出。

(五)各单位加强对设施量调整工作的管理,做到按规定的时间节点上报,并确保上报数据的质量;同时做好新增公路设施量的接管和养护管理工作,并及时更新公路设施信息库的公路属性数据。

特此批复。

 

附件:1.2023年公路设施量调整汇总表

2.公投公司2023年公路设施量调整明细表

3.市管公路2023年公路设施量调整明细表

4.闵行区2023公路设施量调整明细表

5.浦东新区2023公路设施量调整明细表

6.奉贤区2023年公路设施量调整明细表

7.金山区2023年公路设施量调整明细表

8.松江区2023年公路设施量调整明细表

9.青浦2023年公路设施量调整明细表

10.嘉定区2023年公路设施量调整明细表

11.宝山区2023公路设施量调整明细表

12.崇明区2023年公路设施量调整明细表

 

 

                         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2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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