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港新片区氢能源公交车额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1-07-23
索取号:MB2F31330Y/2021-00219 发布机构: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文件编号: 沪道运客〔2021〕224 号 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临港新片区城市建设交通运输事务中心:
你中心《关于申请氢能源公交车辆牌照额度的请示》(临港建交〔2021〕71号)收悉。为支持氢新能源公交车的发展,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临港新片区新增6辆区域氢能源公交车额度,用于新辟临港7路氢能源公交线路,具体由线路经营企业上海临港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二、本次新增公交车额度仅限于临港新片区范围内的公交线路使用。购置车辆须符合交通运输部《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辆专用安全设施技术要求》、上海地方标准《公交客车通用技术要求》等文件要求。同时请你中心会同企业完善配套设施及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氢能源公交车的安全营运。
三、新增公交车额度自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请你中心告知相关单位,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21年7月23日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