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恢复本市集装箱道路运输挂车业务办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4

索取号:002421191K/2024-00021 发布机构: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文件编号: 沪道运货〔2024〕200 号 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恢复

  本市集装箱道路运输挂车业务办理的通知

  

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各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市道运中心、市交通委行政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推动本市集装箱道路运输行业提质增效,有效降低货运企业运营成本,引导鼓励甩挂运输等高效运输组织方式,经研究决定,即日起恢复本市集装箱道路运输挂车业务办理。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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